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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从侦查阶段到一审判决执行要在看守所呆多久根据最新刑诉法

蒋** 黑龙江-大兴安岭 刑事立案咨询 2020.09.28 02:11:10 346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从侦查阶段到一审判决执行要在看守所呆多久根据最新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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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 
1、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多37天,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审查的期限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3、审理阶段,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案件的办理存在各种情况,因此在关押多久无法确定。

2020-09-28 02:12:10 回复

依据刑事诉讼的现有规定,可见律师在侦查阶段虽然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但要受制于侦查机关的批准。侦查机关是否批准,何时批准,批准会见的时间,会见的次数,会见的内容,均取决于侦查机关。律师完全处于被动局面。由于侦查工作具有时限性,封闭性,保密性等特点,侦查机关一般情况下,并不希望律师及早接触犯罪嫌疑人,安排律师会见,往往在案件突破之后。
因此,在相当范围的地区,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能够得到及时批准的属个别,不能及时批准会见的为普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时间限制的属个别,限制时间的为普遍同意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两次以上属个别,只允许律师会见一次的为普遍。由于律师不能完全自主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往往成为摆设,不能充分发挥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侦查阶段的会见难是律师界的普遍呐喊,也是一些律师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不愿意承接当事人委托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一状态,修订后的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一规定赋予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权。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即可会见,不需侦查机关批准,不受会见时间、次数的限制。律师在侦查阶段履行职责受制于侦查机关的局面将会得到根本扭转。

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经历以下过程:
一、刑事拘留之后最长30天之内,对于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侦查机关有权作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侦查机关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请逮捕;
二、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收到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申请后,最迟在7日内作出逮捕决定,或者不予逮捕决定;侦查机关收到不予逮捕决定后,必须立即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一般情况下,被逮捕的嫌疑人在逮捕后的2个月之内,被取保和监视居住的嫌疑人在1年之内,继续接受侦查机关的侦查讯问。
上述均属于案件侦查阶段。
四、侦查阶段结束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此阶段的工作;一般情况下,此阶段的时限不超过1个半月;此间,公诉部门认为证据不足的,有权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俗称“退补”,也可以自行侦查;退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2次退补仍然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释放在押嫌疑人。
五、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一般情况下,法院审判阶段的办案时限是1个半月;其间,检察院有权提出延期审理、辩护人等有权提出调取新证据申请、可能发生对被告人行为能力鉴定等,均不包含在审判时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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