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借贷再审的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再审的条件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诉讼的,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间借贷案件有以下情形的,应该进行再审:
1、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判决结果、裁定结果的;
2、原来的判决结果、裁定结果没有证据证明基本事实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通过伪造取得的;
4、进行审判的时候,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双方进行质证的;
5、案件的当事人请求收集主要的证据,而未对主要证据进行收集的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会保管借条,提交的证据都是复印件。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只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厨师原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人民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亭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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