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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门牙被打掉两颗构成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款应当实际开支支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二条规定: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构成轻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0-09-25 02:16: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