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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年前做传销,在里面看人,期间有一人跳楼自杀。昨天在上班的地方被抓了?

182****2750 河南-漯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09.15 10:30:04 576人阅读

老公年前做传销,在里面看人,期间有一人跳楼自杀。昨天在上班的地方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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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员工因工厂拖欠工资跳楼自杀工厂是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一定的赔偿。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2019-06-03 07:54:29 回复

员工在工厂里的宿舍里跳楼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可以要求场里赔偿丧葬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工作在宿舍跳楼自杀,工厂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更没有赔偿。
2、自杀的,也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单位比较负责任,也可以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慰问金,但不是赔偿金: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金、抚恤金、丧葬费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的,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就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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