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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故意杀人罪 辩护需要多少钱

180****9088 上海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18 14:57:00 3355人阅读

请问故意杀人罪 辩护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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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17818条

您好,请问您可以说明下具体情况吗?如果您现在方便的话,欢迎您来电说明一下事情的具体情况,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0-09-18 19:38:18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9209条

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律师费需要跟律师面谈。可以来电咨询。

2020-09-22 15:33:38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1393条

这个你和律师商量决定,一般情况1w到30W

2020-09-18 19:16:51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80条

有冤喊冤,无冤求情。

2020-09-18 17:26:19 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34082条

请问目前关押在哪个看守所?建议委托律师先会见了解案情。  

2020-09-18 16:39:37 回复
地区:上海-闵行区 咨询解答:33373条

您好,多长时间了?具体的情况可以详细的聊聊么?

2020-09-18 15:27:17 回复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44528条

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免费的

2020-09-18 15:25:42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717条

你好,我是专业刑事律师。可以聘请律师辩护,减轻处罚。

2020-09-18 15:23:40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27433条

律师费我所严格按照上海市发改委和司法局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执行,依据案件难易程序和标的大小来计算。若有委托意向,可电话或当面与我协商。

2020-09-18 15:14:10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30209条

根据案情复杂程度以及辩护阶段,费用也是不一样的。

2020-09-18 15:11:01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5466条

请问故意杀人罪 辩护需要多少钱请问故意杀人罪 辩护需要多少钱

2020-09-18 15:10:51 回复
地区:上海-嘉定区 咨询解答:67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需要详细说明一下案件情况。

2020-09-18 17:35:46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431条

我们律所的刑事辩护特别专业,有力量,希望能帮上忙。多见几位律师,总没错。

2020-09-18 16:32:08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339条

您好,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2020-09-18 15:37:12 回复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976条

能否说下案件情况,因为不了解案件情况,案件情况不同,律师费多少也不一样。

2020-09-18 15:29:46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411条

具体说下给你专业的建议可以可以联系我给你拿出具体解决方案

2020-09-18 15:20:18 回复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20656条

您好,详细可以进一步沟通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2020-09-18 15:19:05 回复
地区:上海-长宁区 咨询解答:6421条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0-09-18 15:18:24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29条

你好,律师费是分阶段收取的,一个阶段一万元到2万元左右,具体可以联系

2020-09-18 15:11:34 回复
地区:上海- 咨询解答:26944条

你好,你可以在讲一下你这边的情况,你们是在哪里呀

2020-09-18 15:10:14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45183条

您好,现在法律问题解决了吗,我们可以给予您相关的帮助的。

2020-09-18 15:07:18 回复
查看其他16位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故意杀人案无罪辩护辩护词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
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1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认真地查阅了该案的案卷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参与了本案的庭审,根据事实和法律,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们向本案的被害人表示沉痛的哀悼,也向被害人的亲属表示极大的同情和慰问,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不持有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应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另外被告人存在一些法定、酌定从轻、减轻量刑的情节,提请合议庭注意,在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一、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应属间接故意杀人。
在刑法中,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这些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都是受害人死亡的表现形式,所以区别以上罪名的核心在于主观特征。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1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现过希望剥夺被害人4生命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1在本案中,没有直接杀人的故意。被告人1的行为应当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1、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原因来分析,被告人并没有想杀死被害人的直接故意。根据1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和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可以看出,被告人1前去被害人家里的原因,是向被害人解释其不再与3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3的询问笔录可知,被害人4曾去被告人住处找过被告人,想说说此事,但是被告人没在家。被告人得知后就产生了主动找被害人解释的想法,并把2骗至郓城,让其充当自己的男友。但因被告人与被害人在解释的过程中发生争吵,被害人欲上其家二楼辱骂,随后两人发生厮打,2在阻止过程中被被害人抓伤。在2抓住被害人之际,被告人趁机作案。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告人之所以用斧头砸被害人,其直接的目的是想阻止被害人辱骂、厮打,主观上没有杀死被害人的故意。如果被告人想杀死被害人,在进入被告人家里后,可以直接行凶,没必要与被害人争吵,更没有必要骗2过来充当其男友。
根据3的叙述,3回家搀扶被害人时,“当时感觉到她的手还是热的”,被害人的尸检报告也没有得出被害人确切死亡的时间,也就是说被告人的行为可能没有造成被害人立即致死。换句话说,被告人1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只是放任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不难看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间接故意的特征,应当认定犯罪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杀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这种间接的心理状态同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
2、从双方的矛盾激化程度上看,被害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在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以前两人素不相识,虽然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丈夫3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伤害了被害人,威胁到其婚姻家庭。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被害人在见到被告人时与其争吵对其辱骂也可以理解。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被害人的行为无疑也激化了两人之间的矛盾,刺激了被告人,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也就是说,在本案中,被告人1与被害人之间以前是没有矛盾的。被告人不具有杀死被害人的直接故意。
3、从犯罪动机和目的的角度看,被告人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本案是由家庭纠纷、婚姻纠纷所引起的,被告人去找被害人的目的是想去说和、解释其与3的关系,没有伤害被害人的动机。从整个案卷所显示的内容中可以看到,无论是被告人供述,受害人家属陈述,还是证人证言中,都没有显示出案发前被告人有杀死被害人的意思表示。
4、从被告人使用的工具来看本案。根据本案案卷材料可以得知,被告人自从买到斧头之后,一直没有回家,所以一直携带着。从被告人把2骗至郓城,冒充其男友,在去被害人家里前喝白酒等行为,不难看出,被告人是害怕与被害人或其家人发生矛盾。辩护人认为,这把斧头所起的作用,首先也是被告人1为给自己壮胆用的,是为了预备防卫,而不是为了预备伤人,更不用说是预备杀人了。被告人到了被害人家里后,由于发生争吵、厮打,场面迅速恶化,这一点是被告人没有预想到的。在慌乱和酒精的刺激的情况下,被告人临时起意的犯罪行为应属于激情犯罪。
综合以上几点的分析,辩护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1的行为,并不是预谋犯罪,应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二、被告人1具有以下的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1、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属于初犯、偶犯,社会表现良好。
2、被告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量刑时也应当考虑。本案的发生,是一场悲剧,给受害方家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向法庭深深忏悔。被告人深知自己一时的过错造成了终生不能挽回的结果,诚心对受害人家庭表达了无比的歉意与忏悔,从中可看出,明显的悔罪态度,足以说明其突出的可教育性、可塑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颁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的刑事司法解释之精神,请求合议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3、关于本案的社会的危害程度。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被告人与被害人丈夫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所引起的,被告人采取了非法的、极端的、非理智的以及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解决方法,但是此案不同于那些实施无端杀人行为的犯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显然是较轻的。故意杀人罪虽然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但从《刑法》所规定的不同量刑幅度,也说明不能不考虑其社会危害性而一概而论。本案被告人由于一时冲动,在慌乱中实施了犯罪行为,虽然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这一无法逆转的后果,但就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而言,存在着值得从轻考虑的具体情节。
三, 关于量刑方面
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有如下表述:“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情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而在本案中,辩护人认为,被害人的行为对矛盾的激化也是负有直接责任的。所以,在量刑中应当考虑这一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从被告人杀人的起因、认罪悔罪态度等几个不同的方面,说明了本案的情节并非达到 “特别严重”的程度。辩护人认为:对于被告人1,贵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综合以上情节,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罚原则,对于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给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致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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