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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想退租,房东不同意怎么办?

ask****521 江苏-南京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17 14:33:41 350人阅读

你好,我租的房子想退租,房东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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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269条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就违约金额协商不一致,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2020-09-17 14:5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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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8384条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2020-09-17 19:4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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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淮安 咨询解答:253条

具体要看什么原因退房

2020-09-17 15:0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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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1647条

你好,当时的租房合同是如何约定,一般可以提前退租,押金不退

2020-09-17 14:48:30 回复
地区:江苏-淮安 咨询解答:1189条

双方是否签订租赁合同?

2020-09-17 14:4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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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715条

退租可以的,房子什么时候到期呢

2020-09-17 14:34:2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05条

您好,是因为什么理由退租?合同对于租期等是如何约定的?需要了解全部

2020-09-17 15:59:1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027条

合同如何约定

2020-09-17 14:5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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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东不让转租怎么办 只能协商,把实际困难告诉房东,争取房东的同情及同意。 除此没有任何办法。因为出租房屋是房东的权利,转租相当于将房东的出租权进行了二次转让,如果不经房东同意,那么房东的优先出租权就会消失,实际上就相当于失去了对房屋的实际控制权,所以法律是不允许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进行转租的。当然如果房东同意进行转租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房屋转租的后果有哪些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那转租合同应为有效。 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即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出租人以承租人未经其同意擅自转租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定的转租合同应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事实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所作的表示。 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房屋不能转租均有严格规定。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就本案来说,你公司作为承租人,已经欠缴出租人租金三月,出租人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的财物行使留置权。当然,其留置的财物仅以你公司的为限,不应当留置公司职员的私人物品。不过,出租方在无法分辨公私财物的情况下很可能坚持留置全部财物,但这只是侵害了你公司职员财产权,它可以以后进行财物的返还和相应的补偿即可。


一、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吗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你的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你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二、租赁合同期内房东涨价怎么办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的租赁合同,那么在合同期限内,房东不能单方提高租金,除非经承租人同意。但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涨价则不违反法律,承租人有选择接受或退房的权利。若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那么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同时,房东也可以随时提出涨价。房租上涨应属民间自发行为。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应该知道,在政府公租房欠缺的情况下,现出租房都来自民间。既属民间,那么它的上涨是有根基的。具体点讲的话,一旦上去了就不大会再下来了。至所以这样认为,主要基于下述理由。通胀预期下,其实房租一直呈上涨势头,只是大多属个别行为很难察觉罢了。目前出租房屋主要来自一个是“中介”,而另一个是“个体”。而据现行的住房体制分析,“个体”数量远远要大于“中介”数量。基于“个体”性质多这一情形,给房租上涨提供了方便之门。某日房东找到房客说,下月起房租加50元,你考虑一下,于是交易大多数都能达成(至于为何会达成,下面有答案)。而这种加价形式大多出现在合同重新签订的时候。合同重新签订是房租上涨的最好契机。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合适的理由,都会这样做。就拿这一次房租上涨来说吧,比较集中地被曝是学区旁,房租出现了上涨,这就是合同到期和重新签订下的涨价。大学毕业生走了,合同也到期了,房东还在,房子还在,那么新的合同必将重新建立,涨价正当时!一直以来所议的房屋空置问题。当然文章所讲的空置是主要针对这一次房租上涨的一线城市,也可认为一线城市中的某一地区。按照这个想法的话,所谓的空置率高是值得怀疑的。这牵涉到一个定价权问题。假如房子多,定价权肯定是在“房客”手中,那么房东就不敢轻易涨价,否则的话“房客”就会跑掉。但反过来,房子少的话,房东可以比较随意的涨价。不怕你跑,跑了前人自有后来人!而这一次一线城市房租上涨10%或20%是否可视作房子少的缘故呢特别是敢上涨20%的地段是否可视为特别少呢从这个层面理解的话,空置率高我是怀疑的。房子多,房东要揽客,议价权在客户手中。房子少,客户要找房子,议价权在房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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