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自行决定法律对什么时候结案有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从立案开始,法官会结合案件多少、送达情况、被告是否配合等安排开庭时间,一般情况大概在一两个月之后开庭,如果被告联系不到、不配合、案件复杂需要调取证据的一般开庭时间都会延后。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具体开庭时间由安排
一、简易程序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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