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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团,中国最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之一,团队以征地拆迁特别是企业拆迁、大宗的集体土地征收作为核心业务,在过去承办的上千个维权案件中,为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被征地拆迁户取得满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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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属期间(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对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时间,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是指纳税人为取得的该项所得而提供使用权的期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时间;偶然所得是指纳税人得奖、中奖、中彩的时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用以计息的持股或持债时间,或者是被股东用以进行分配的税后利润的所属时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当今社会,承包农村土地的行为是非常常见的,当然在这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的纠纷,我国为了来更好的规范该类行为,因此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那么大家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了解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
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方都会把空余的土地拿来进行拍卖给开发商以修建楼盘,但是土地拍卖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会涉及到方方面面,具体来讲大家对土地拍卖了解多少呢?下面为大家介绍土地拍卖的相关知识。
人们常说的集体土地就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而近年来征地频发,国家对集体土地征收制定离系列补偿条例,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怎么办呢?
土地转让并不陌生,尤其是在农村。土地转让之前我们应该随时了解国家的农村土地转让政策。而当前农村土地主要有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转让方式,且转让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土地出让金是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相联系的新范畴,是土地的财政问题,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土地出让金是什么,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