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对小额诉讼案件管辖权异议采取裁定的方式审理,如果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额诉讼程序能提管辖权异议。但是小额诉讼中驳回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得上诉。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七十九条 人民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裁定驳回。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八十条 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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