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能用上吗,从我父亲发生的事件看,故意的肯定不是,那过失,是过失吗?
张*
辽宁-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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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3 0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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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之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这条法律,我父亲能用上吗?从我父亲发生的事件看。故意的肯定不是。那过失,是过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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