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申请出口退税延期有哪几种情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正常的情况下,出口退税申报工作要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90天之内办理。申请退税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已经核销过的)。所以一般需要申请延期退税的原因大多是上述单据没有准备齐全。常见的情况有:
1、由于出口海关电子数据传递延迟方面原因,导致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没有电子数据。
2、由于出口货物合同条款的付款期限比较长,导致出口收汇核销单不能在退税期限内按时核销。具体行业性质的问题,可能会有别的影响因素。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您好,关于申请出口退税延期有哪几种情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正常的情况下,出口退税申报工作要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90天之内办理。申请退税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已经核销过的)。所以一般需要申请延期退税的原因大多是上述单据没有准备齐全。常见的情况有:
1、由于出口海关电子数据传递延迟方面原因,导致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没有电子数据。
2、由于出口货物合同条款的付款期限比较长,导致出口收汇核销单不能在退税期限内按时核销。具体行业性质的问题,可能会有别的影响因素。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以及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税法规定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的金额计价,对二者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若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则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例如,某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其入账价值为100万元,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120万元,若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会使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20万元,此时既不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不符合会计准则中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标准,改变了该资产的初始计量,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二)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5年,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否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要视未来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可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只有未来期间税前利润抵销了以前年度亏损后,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才会减少,才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而这正好符合资产的定义,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若企业未来期间无利润,继续亏损,无所得税可交;或者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则不能保证这项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资产。其实,不仅是可结转以后年度亏损问题,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都要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因为只有当未来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待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才会使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才会在未来期间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才符合资产的确认原则。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中船舶及其所有人与其他有关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和制度。那么海商法全文是什么,海商法的修改意见又有些什么,以及海商法法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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