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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发生交通事故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的标准是多少?

叩* 江苏-常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8.08 16:40:22 350人阅读

桂林市发生交通事故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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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
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公式为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护理天数

2020-08-08 16:42:22 回复

解答如下, 最好报警,责任明确。
事后也可以报警,但需要提供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证明。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不行 主要是看你前夫的户口在哪,户口在哪里就去哪个法院起诉。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伤、致残、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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