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非亲生子女的遗产继承问题(有遗嘱)问题解答如下, 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非直系亲属的人,是遗赠,法律是允许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法二十五条第二款)。”依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继承法第五条)。”受赠人接受遗赠的,按遗赠办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然可以,但被继承人要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且这房子要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共有房产,应当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立遗嘱。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其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嘱,则按照遗嘱处理。
2、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如果死者的遗产没有继承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话,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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