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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有没有误工费或补贴什么的,工资拖了这么久找谁解决?

187****8175 四川-广安 知识产权咨询 2016.04.09 09:33:02 830人阅读

我是四川的,去年我爸爸在福建工地上做装修,到年底老板说他没收到钱,所以没钱发工资,说过了年再发,我爸爸过年就没有家等老板说的过了年再发的工资。因为爸爸有骨质增生,现在也干不了活,但老板一直到现在还没发放工资,我想问下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在福建等老板发放工资期间,我爸爸因为腰痛(骨质增生)在当地医药费用也高,生活费也是自己掏腰包(幸好姑母在那边帮忙照顾)不然生活都成问题,你这种情况老板是不是有责任支付一部份生活费用,或是有没有误工费或补贴什么的,工资拖了这么久找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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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律师365彭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找劳动局或者当地的清欠办

2016-04-11 16:13:27 回复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您好,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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