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手段残酷的,就不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实践中掌握的构成犯罪数额的起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或相当价值的财产,电子线路。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重要财物和物品、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毁灭他人财物后又嫁祸于人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尚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规定,而是更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动机恶劣,5万元是数额巨大的标准。如果毁坏的是交通工具。毁坏对象只是一般物品,通信线路等特殊物品
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即quot;刑事控告书quot;。
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
(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
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
(三)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以上是关于执行控告书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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