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幢房子出租给人家做生意,租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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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03 15: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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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幢房子出租给人家做生意,租期3年,从2018年8月15日到2021年8月14日;租金每年6万元,合同约定租金先付后用,同时也约定合同违约,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一年租金陆陆续续已收齐,第二年租金到现在还有3万元未收到,通过无数次的催讨,承租人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约,就是拖着不付,眼看租期(8月14日)马上就要到了,心里很急,对方赶也赶不走。我想过打官司,但感到打官司要付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成本较高,况且就是官司打赢了拿不到钱有什么用,我还要倒贴诉讼费、律师费。在说这种官司打起来时间拖得很长,我是左右为难,所以要请教律师,支支招。
还有我有个想法,不知合不合法,就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已经违约,我可单方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我和他现在没有租赁关系了,我是不是可以再找一个承租人,签好合同,用这种方法把违约的承租人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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