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中最重要的分类方式是依据继承财产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前者是以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遗产,后者依照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遗嘱规定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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