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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生完孩子一直没有工作如果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男方吗?

139****7119 江苏-苏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0.07.28 22:01:41 408人阅读

您好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从生完孩子一直没有工作 如果离婚的话 孩子会判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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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海南-海口 咨询解答:11396条

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即可成立,其中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等,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即可生效,有的民政局可以提供格式文本,建议先拟好离婚协议,一般是到双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需要双方都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只能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地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户籍被注销、离开经常居住地满一年等,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起诉。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身份信息、结婚证或者是婚姻关系证明、起诉状、证据(分居满两年、出轨、家暴等感情破裂的证据,有需要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孩子抚养权争取,也需要一并提出证据,比如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提出己方的生活条件、教育背景、过往经历等比对方的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020-07-29 15:3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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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7941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34731条

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共同生活。

2020-07-29 10:08:42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7334条

您好!法官会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2020-07-29 09:0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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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4495条

你好!孩子目前的年龄是?然经济能力是抚养权的参考因素之一,但并不绝对归男方抚养,本人在昆山执业,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纠纷,可以电话沟通了解详情。

2020-07-29 06:00:14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5442条

孩子多大了

2020-07-29 00:37:27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96条

这个不一定,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等多种因素。如果对方已提起离婚诉讼,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2020-07-28 22: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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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2237条

你好,请问小孩多大了,跟谁一起生活

2020-07-28 22:24:12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21条

经济条件是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考量的因素之一,没有收入对您来说是一个劣势,但并不绝对,还要综合考虑家庭和谐、受教育程度、与孩子陪伴时间及与孩子关系等因素,孩子10岁以后,基本会按照孩子的意愿来认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2020-07-28 22:06:40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7880条

你好,离婚官司没有那么快的。可以想办法找一份工作,再由律师配合出具相关证明。

2020-07-29 14:26:56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85条

抚养权要看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综合条件比如文化水平、职业、收入多少等作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判决。总之有没有工作不是判决抚养权的决定因素。

2020-07-28 22:0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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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劳动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不论一方是否工作。如一方私自处分共同财产,而对方又给付的合理的价钱,另一方是不是索要的

你好,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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