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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子女如果确认继承权,其他子女是不是就完全没有继承权了?

肖* 山东-东营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7.27 10:09:19 445人阅读

隔壁老婆婆一直是由小女儿在照顾,她的大女儿几乎都没有来过,老婆婆后来立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小女儿,老婆婆的房子是写的两个女儿的名字,她去世后,大女儿不承认,上门来要房,不然就要小女儿给一半的钱,小女儿向法院提起确认继承权,大女儿还是天天来闹,不依不饶,如果确认继承权,其他子女是不是就完全没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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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所谓的遗嘱继承是指死亡人在死前已经订立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形式,危机关头也可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所谓的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是指在有遗嘱情况下,不发生法定继承,而根据死者意志发生继承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无遗嘱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此之外,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丧失继承权情形
   根据《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四、发生法定继承情况下,财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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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07-27 10:1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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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被动放弃是指继承人因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基于以下四种情形: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杀害行为不区分即遂还是未遂,只要继承人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就应该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如果继承人实施了上述两种行为,但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该遗嘱无效。直接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如何衡量?这需要发挥法官的自由心证,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是一种比较恶劣的行为,但对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的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父母有权将属于自己所有的住房赠与给某一子女。  将房产公证给予某一子女,无论是发生在父母健在还是父母百年之后,都是有效的,因为父母有权处置属于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房屋)。  不同之处在于:  
1、赠与若发生在父母健在时,依据公证过的赠与协议,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至受赠子女名下后,房屋的所有权也相应转移到该子女名下,父母去世后,房屋不发生继承。  
2、如果发生在父母百年之后。则将房产公证给予某一子女,实际属于遗嘱公证。其时父母尚健在,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产权未发生变化,仍是父母的。父母去世后进行的是遗嘱继承。由于在5种法定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故一旦父母故去,某一子女可以持遗嘱公证书办理继承,并可以凭遗嘱公证书办理相应的财产过户手续。  其他子女没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且公民立遗嘱的行为,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综上,父母不存在向其他子女通报或公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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