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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被强奸后还与强奸她的那个人有来往,这

152****8908 广西-桂林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7.25 20:51:18 2363人阅读

老婆被强奸后还与强奸她的那个人有来往,这样还算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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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桂林 咨询解答:3343条

如果有证据的话,第一次算强奸

2020-07-26 08:30:43 回复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12796条

要看是因为什么继续往来。

2020-07-26 07:02:0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算,只要对方不是自愿的都算的。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违反女方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一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很和睦,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男方违背了女方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下就不应以罪对男方定罪处罚。因为夫妻性关系是建立在夫妻感情基础上的,虽说女方不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从女方主观意思上并没有强烈的反抗意识,而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只是有些半推半就的表示,并没有违背女方意志。男方为了克服女方这种半推半就的意思表示而使用了暴力方法,这只能说是违反性道德的一种体现,不构成罪。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基于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分居达两年之久而并没有拿到离婚证书的,在这期间男方违背女方意志与其强行发生性行为的,应以罪定罪处罚。因为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分居达两年之久的,妻子就丧失了对丈夫尽忠诚的义务。另外,对于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论处的犯罪人,在立案和量刑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其身份的特殊性,立案时期,原则上以自诉为主,如果因受到胁迫而不敢自诉的情况才能提起公诉。而对于量刑,也应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丈夫的身份,其次也充分考虑其作为被害人的妻子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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