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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考虑要不要继承遗产,继承权行使有时效限制吗?

李** 江苏-扬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7.22 17:10:13 354人阅读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继承遗产,因为父亲同时还有一笔债务,和留下来的这笔遗产差不多,如果我继承了遗产同时也要承担父亲的债务问题,继承权行使有时效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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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继承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以避免继承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促使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实际享有继承权的合法继承人及时行使其权利。这一期限称为继承诉讼时效期间。继承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请求权,法院才保护其权利。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以保护。

2020-07-22 17:1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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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020-07-22 17:12:13 回复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同。遗产分割的时间,是各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的时间,可由各继承人协商决定。

不能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继子女在目前的社会比较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子女关系。一般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确定继子女的继承权: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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