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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的父亲生前有买社保,请问有社保遗产继承吗?

沈* 湖南-张家界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7.18 15:38:14 406人阅读

我一位关系很好的同学的父亲前两天因为疲劳驾驶出车祸身亡了,他父亲在生前有购买社保,他们不知道这能不能作为遗产,需要咨询继承法有社保遗产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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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医疗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点进一步指出:个人帐户(注:指基本医疗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由此可见,养老、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分担养老金和医疗费而提供的社会保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帐户应该予以注销,且余额属于个人财产,应列入遗产继承范围,按照法律程序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进一步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注意: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2020-07-18 15:4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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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个人账户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依法继承。
如果养老金账户所有人在职死亡,工作单位的人事会在社保局进行申请,个人账户余额、补助费用将发放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员工的家属;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人员死亡,要由家属带好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继承的申请: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
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

2020-07-18 15: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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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1、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二、遗赠和遗嘱的区别
  遗嘱和遗赠的最大区别就是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中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若遗嘱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注明将财产留给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遗嘱也属于遗赠。  此外,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不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以上就是对遗嘱继承属于遗赠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按实际情况,遗产房是不能直接卖的,在将遗产房进行买卖时,必须将房屋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义,将可以将房屋出卖。   遗产房屋买卖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户: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处分:   
(一)办理遗产房屋买卖须提交的材料:   
1、交易鉴证申请书(原件一份);   
2、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4、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5、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7、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   
8、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遗产房屋买卖的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双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3、土地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4、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纳税情况表。以上就是对遗嘱继承房产后卖房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享有一半的份额。你母亲去世以后,她的个人财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你父亲、外公外婆、你和你弟弟5个人平均分配你母亲所占有的房产,每人继承房产的110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所以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对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享有继承权。你父亲如果去世,他立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财产继承,但是他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房屋一半的份额和继承于你母亲的房产的110份额,其他份额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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