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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要继承,请问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是什么啊?

邹** 甘肃-陇南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7.18 10:18:40 499人阅读

我的哥哥的姑姑是中国人,并且她没有孩子,前不久,哥哥的姑姑去世了,并且将遗产给了哥哥,哥哥现在要去继承,请问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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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六条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
3.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四最高人民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7
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人民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19
1.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19
2.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19
3.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①由当事人提供;
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机关提供;
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
4.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19
5.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据法确定。

您好,针对您的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六条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
3.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四最高人民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7
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人民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19
1.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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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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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①由当事人提供;
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机关提供;
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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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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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据法确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女婿能否继承遗产的问题,这个的从三方面考虑。先考虑被继承人会不会立下遗嘱,将自己生前的某些财产留给女婿其次,考虑被继承人是否存在的情况这两种方式,女婿是否能继承遗产,都是得看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思表示。如果都没有,就得按照法定继承进行,这种情况下,女婿就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了,则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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