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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对方主责,

137****0211 浙江-宁波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07.15 16:18:46 411人阅读

你好!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对方主责,对方赔付了包括误工费等费用,那本公司是否还要支付员工修养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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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先工伤认定后申请停工留薪水,若不支付公司可能面临劳动仲裁

2020-07-15 17:4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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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989510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4839条

如果误工费没有赔够,可以要求赔付。

2020-07-15 17:28:01 回复
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1063条

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故?是否有事故认定书?

2020-07-16 17: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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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822060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21002条

员工修养期间的工资要付的,付基本工资

2020-07-15 17:12:01 回复

您好,关于员工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把人撞了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因为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所以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但是将相关材料罗列如下:
1、交通事故的话,
首先得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
其次还得看是否是在合理时间,合理地点所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具体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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