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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对方不支付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ask****118 江苏-苏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7.11 15:11:17 447人阅读

你好 孩子抚养费对方不支付 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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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385条

婚外情所生孩子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0-07-11 15:13:10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803条

委托律师起诉

2020-07-13 11:24:11 回复
咨询我
1519016234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5580条

您好,具体是因为什么问题产生抚养费纠纷问题?您可以来电详询。 您好,具体是因为什么问题产生抚养费纠纷问题?您可以来电详询。

2020-07-12 19:44:33 回复
咨询我
1891231133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24329条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也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处理。

2020-07-11 15:36:37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5265条

以孩子名义起诉,需要写起诉状,并提交对方不支付的证据

2020-07-11 17:47:18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762条

当时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作为证据,然后起草起诉状就可以了。

2020-07-11 15:46:21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7880条

你好,正常的材料。可以联系

2020-07-11 15:14:35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5493条

你好,需要准备原被告身份信息,起诉状和证据。

2020-07-11 15:1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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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基本案情
原告付某桐的母亲韩某与被告付某强于12月7日结婚,于9月18日生育一子付某桐。韩某住院生育原告付某桐的医疗费用由被告付某强支付。自原告付某桐出生后,其母亲韩某即带其离开单独居住至今,被告付某强亦未支付过原告付某桐抚养费。被告付某强现无固定收入。原告诉至,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二)裁判结果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告出生后,原告母亲即与被告分开居住,原告母亲带原告单独生活,被告未支付过原告的抚养费,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原告付某桐自10月份至判决生效之日的抚养费;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按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付某桐的抚养费至其满十八周岁;驳回原告付某桐过高部分的诉讼请求。
(三)典型意义
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本案争议的要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出台之前,对此一直存在争议。而《婚姻法》解释
(三)第三条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只要一方不履行该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其主张抚养费。同时,在子女抚育费数额的具体确定上,还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应能维持其衣、食、住、行、学、医的正常需求,并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和社会地位等因素,最终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父母没有离婚,但夫妻感情出现了破裂,很多情况下,孩子只跟着一方生活,另外一方不负责照顾孩子,也不给孩子生活费。那么作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够生活的子女,能够要求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律师分析,如果夫妻离婚,无论是判决还是夫妻到民政局离婚,都需要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的问题达成协议,往往是由夫妻中的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父母双方均不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那么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直接要求父母双方支付,现实中,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比较常见的是,父母双方没有离婚,但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往往依靠父母一方生活,而另外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由于夫妻没有离婚,夫妻财产视为共同财产,一方对子女的抚养就视为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因此,实践中,如果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要求另一方支付,往往是判决驳回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的界定
(1)未成年子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不能生活的子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没有离婚,但夫妻感情出现了破裂,很多情况下,孩子只跟着一方生活,另外一方不负责照顾孩子,也不给孩子生活费。那么作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够生活的子女,能够要求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律师分析,如果夫妻离婚,无论是判决还是夫妻到民政局离婚,都需要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的问题达成协议,往往是由夫妻中的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父母双方均不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那么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直接要求父母双方支付,现实中,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比较常见的是,父母双方没有离婚,但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往往依靠父母一方生活,而另外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由于夫妻没有离婚,夫妻财产视为共同财产,一方对子女的抚养就视为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因此,实践中,如果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要求另一方支付,往往是判决驳回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的界定
(1)未成年子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不能生活的子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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