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异地住院患者报销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报结算资料异地住院报销请携带下列资料
1、住院结帐发票(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盖章)
5、医疗保险卡
6、手续完备的“武汉市蔡甸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结算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结算报销。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一日起恢复报销。
三、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报销程序
(一)报销时间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重症病人的报销时间:1季度为3月份;2季度为6月份;3季度为9月份;4季度为12月份。其他病种的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每月报销一次。
(二)申报结算资料
1、门诊医疗收据;
2、中文处方划单价并盖章;
3、检查附检查报告单原件。
(三)结算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结算报销金额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存折。
你好,具体什么案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流程: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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