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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曾聘任书记员当律师回避是否是必须的吗,不能当律师吗?

杨** 江苏-连云港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7.10 16:11:38 2468人阅读

你好,我叔叔以前是法院的书记员,但是他两年前因为自己生病,辞去了这份工作,现在我叔叔战胜了恶魔,我建议叔叔去当律师,我叔叔却说现在应当回避,我想问曾经聘任书记员当律师回避是必须的吗,以后都不能当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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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之后还是可以作为律师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2020-07-10 16:1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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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避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本条所规定的离任,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法院工作岗位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原任职法院,包括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曾任职的所有法院。

2020-07-10 16:1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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