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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卖家都商量好转卖房子,可买卖二手房卖方不肯过户怎么办?

罗* 内蒙古-呼和浩特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06 13:46:40 387人阅读

我前两天在中介网站上看到一个二手房不错,地段和房型都还可以,后来跟卖方商量了一下,谈的还不错,可是签完合同了卖方却以各种理由不肯过户,现在我想问一下大家,买卖二手房卖方不肯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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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来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2、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源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因人民法院或百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度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问登记的,答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2020-07-06 13:5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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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2020-07-06 13:47:40 回复

你要咨询什么呢?表述不清,信息不全,无法准确答复。若需详细答复,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1、双方签署有买卖合同,当事人实际交付车辆给买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果此期间车辆发生事故,有买家当事人承担责任,和车辆登记人无关。
2、规定机动车可以过户,车辆号牌是不能过户的,过户车辆时车管所会注销车辆号牌,车主持有车辆满3年的,可以过户车辆时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
3、车辆不过户,出现违章还是原车主的,车辆不过户,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赔付,车辆不过户,原车主可以有权报失窃,买方可能就得不偿失。
扩展资料:《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对于二手商品房买卖怎样转按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签约注意
1、贷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过30年;公寓、别墅不超过10年。
注:房龄+贷款年限≤ 35年 (注:房龄不超过25年)。
2、年龄: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 65年(男女不限)。
3、贷款额度:普通住宅(城八区)、通州县城内、大兴、昌平不超过70%;公寓、别墅不超过60%(如房龄超过5年贷款额度则不超过50%)。
4、贷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6、签署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
客户须知
1、转按揭房屋的产权明晰,无重复抵押、租赁等情形;
2、转按揭客户已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
3、原借款人的资信良好,贷款无逾期、拖欠情况;
4、原借款人已取得有关房屋的权利证明;
5、新借款人的资信良好,符合贷款要求,且能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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