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的:办理新生儿户口申报,必须交验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包括副页及正本),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完整的,应该先补领,再办理户口申报。 《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北京为例): 第十条《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管理。对同一新生婴儿,《北京市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编号一致。 第十一条《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是户口登记机关作为户口登记的原始凭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不得拆切。
长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务工或经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其费用结算实行由本人先行垫付,事后审核的管理方式,在次年3月底前由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结算。个人结算门诊医疗费用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体经商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就业证明材料、门诊发票、病历及处方等相关资料。政策依据:
①《关于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成劳社发〔2010〕7号)第七条2010年1月20日
②《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第二十一条2008年11月18日
之前曾有报道过某公司生产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导致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高的事件,那么对于此类事件,我们要如何处理?如果孩子注射了假疫苗怎么办?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吗?下面都有详细的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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