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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离婚了,结婚三年多离婚彩礼钱给男方吗?

卢** 陕西-商洛 彩礼咨询 2020.07.04 11:32:41 385人阅读

我和我老婆结婚了大概有三年多了,现在我老婆因为和我性格不合适,所以我们都打算要离婚了,但是结婚的时候我没有给彩礼,现在离婚了我想问下结婚三年多离婚彩礼钱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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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2020-07-04 11:3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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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后去办理结婚的民政局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帮您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点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详细聊。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如果已经领证且共同生活的话,彩礼的给付,没有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女方不需要返回彩礼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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