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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物共有权证被姐姐拿走,可以交易吗?

189****4522 云南-普洱 其他咨询 2020.07.04 05:45:18 398人阅读

房物共有权证被姐姐拿走,可以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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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可以挂失补办,补办之后在过户应该没问题

2020-07-04 08:32:32 回复

销售员涉嫌职务侵占,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取得,拿走变卖的情节严重,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拒不交还的行为,受益人为债务人将公共汽车上、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算遗忘物。侵占罪;二是他人的遗忘物,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出租汽车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受害人为债权人、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长途汽车上别人的忘记拿的东西;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属于侵占罪。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也不同于遗弃物,情节轻微的属于不当得利。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应负返还的义务。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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