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湖北省最高审判机关。其上级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为三级:省高级人民法院1个;市州中级人民法院14个;专门法院2个(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县(市)及城市的区基层人民法院111个。三级法院共128个。在基层法院还派出巡回法庭939个,它是基层法院的组成部分,它作出的裁判是基层法院的裁判。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经济、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年均40余万件。其中民商案件数占80%以上。我国法官共分四等12级。湖北全省现有二级大法官1名,高级法官170名,普通法官数千名。除此之外,还有行政事务官员、书记官和司法警察。目前,我院相当比例的法官具有法律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已参与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近多少年来,湖北法院司法设施迅速发展,电脑普及率大幅度上升,部分法院实现了案件审理流程电脑化管理。一批现代化审判办公大楼已落成并投入使用。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
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根据规定相关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伤害致残得判多少年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为你服务的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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