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委托人,对方是委托代理人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
(
1)代为、应诉;
(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
4)申请执行;
(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两个受伤人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零八条【另行委托】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受托人的连带责任】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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