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本法第119条还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单位分的房子,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1993年我国开始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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