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铜仁法律咨询 > 铜仁合同订立法律咨询 > 你好。女方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书怎么写?

你好。女方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书怎么写?

ask****540 贵州-铜仁 合同订立咨询 2020.06.30 12:11:22 398人阅读

你好。女方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书怎么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铜仁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铜仁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02189229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海南-海口 咨询解答:11396条

双方写明具体的协议,内容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双方签字捺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生效

2020-06-30 15:06:0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首先写好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然后写出于自愿签订该协议书,并写抚养孩子的原因(离婚),然后在内容上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探视权的规定,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是按月还是一次性支付,小孩长大后的生活和教育开支有增加时的处理办法。抚养费多少可以双方协商,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是可以参考一下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的依据: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小孩一方有经济能力可以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对方可不支付,但是必须要写清楚。再次声明,可以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付生活费。以上是对于放弃抚养权协议书的回答。

2020-12-04 02:35:28 回复
咨询我
1868501971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33487条

具体情况是什么?

2020-06-30 15:23:23 回复
咨询我
1761057603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96461条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2020-06-30 13:48:33 回复

放弃监护权协议书不能代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如果想变更,协商不成可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放弃监护权协议书不能代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如果想变更,协商不成可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
16066人阅读

购买二手房没如果有购房合同,会出现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在二手房签约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二手房合同签署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合同应该怎么写,遇到违约、合同丢失等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借钱合同
16313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为了避免纠纷,在借钱的时候都要签订相应的借钱合同。那么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呢?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处理?以及借钱合同中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给大家了解。

保险条款
8605人阅读

保险合同条款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条款,法律中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有哪些,保险合同共用条款内容有哪些呢,保险条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以及汽车车辆保险条款分为哪几种?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90222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有关法律知识,包括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一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居间合同法律规定
12188人阅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让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究竟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居间协议合同范本怎么写?最新的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以及居间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