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4年工商总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营业执照是公司以及个体经营不不可或缺的许可证之一,营业执照每年必须通过相应的的年检程序,才能继续进行营业。那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资料有哪些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股份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是公司、企业、个体合法经营的前提,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的一些内容,那么营业执照副本如何办理,以及营业执照遗失该如何处理呢,以及营业执照挂失流程等,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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