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你现在要做的是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联系我,点击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我是申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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