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石柱县法律咨询 > 石柱县彩礼法律咨询 > 我跟男方合不来打算分开,结婚刚两年离婚彩礼要退还吗?

我跟男方合不来打算分开,结婚刚两年离婚彩礼要退还吗?

李* 重庆-石柱县 彩礼咨询 2020.06.12 10:37:38 353人阅读

我跟男方结婚有两年了,婚内发现两人并不合适打算分开,可是家里的财产当中有笔钱是男方给的彩礼钱,我是个事挺担心的,就想问问结婚刚两年离婚彩礼要退还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石柱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石柱县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者甚至有生育子女,分手时女方都可以不返还彩礼。
3.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同居生活,并且彩礼钱也是在两人同居生活时期接收的,那么这种情形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
4.男方在结婚之前付了彩礼钱给女方家庭,但是导致自己家庭非常困难的,离婚时女方就需要归还彩礼钱。
5.在婚姻关系依然保存的情况下,女方死亡之后,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婚约人在死亡之前已经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2020-06-12 10:48:3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退。一般是不能退彩礼的。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法律正常不退还彩礼钱。除非有证据证明:
1、比如双方实际没有共同生活。
2、给付彩礼,致家庭贫困。
3、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