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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七的哪一年比我大七岁的男人把孩子打我孩子死在了肚子里了,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走了他怎么赔偿我?

155****5598 黑龙江-鹤岗 刑事赔偿咨询 2016.01.14 01:12:04 129人阅读

我十七的哪一年比我大七岁的男人把孩子打我孩子死在了肚子里了,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走了他怎么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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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指那女双方(无论是否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建议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以及抚养权归属。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第
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
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
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第
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
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抚养权的判决,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直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

2019-06-06 21:4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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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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