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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日常管理,他为主要管理人,负责运营和管理,请问这样的协议合理,合法吗?

183****6525 四川-成都 债务纠纷咨询 2016.01.13 11:51:21 2346人阅读

您好!我现在准备和一朋友合伙承包一个学校,但是承包协议是他和该校签订的,他现在拉我入伙,他写了一个合伙协议,但内容很少,主要包括的未出资额,方式和比例,具体为:我出10万,占40%比例,他以承包协议及承包抵押出资,占60%;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我主要负责教学,及日常管理,他为主要管理人,负责运营和管理。请问这样的协议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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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795条

你若接受,不违法。

2016-01-14 20:31:2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层人民会同司法负责。实践中,人民与同级司法已经按照相关决定和规定,逐步建立了共同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的机制。2020年最高人民、司法部颁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会同同级司法负责。结合各地试点的情况看,基层人民与司法共同负责管理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的模式已经经过了较长的磨合与实践,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该模式是可行和成熟的,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五条对此予以确认。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人民与司法应当就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则。考虑到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在日常管理中,人民和司法要充分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确定固定资产的这就方式及残值,然后做凭证,记账。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其他设备、房屋、构筑物)
应交税金-增值税 进项税(只限是增值税发票可以抵税,房屋,构筑物不能抵税)
贷:银行存款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累计折旧
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由于会计核算以年度、季度、月进行分期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如果公司设立之日是在月度中的某一天,一般以下一个月份的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


1、相机调用摄像头出错,可以尝试退出相机,再重新启动相机应用;
2、重启手机试试;
3、用第三方软件拍照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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