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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但没领证男方要求退彩礼,我必须要全退吗?

177****3221 江苏-连云港 财产分割咨询 2020.06.09 17:07:41 371人阅读

结婚但没领证男方要求退彩礼,我必须要全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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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838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
(二)、
(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2020-06-09 18:2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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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会全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因给付彩礼方的原因导致离婚的或女方怀孕、流产的,可在上述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0-12-01 19:3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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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连云港 咨询解答:16635条

不用

2020-06-10 09:3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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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8267条

要看生活多久了

2020-06-09 19:5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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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13969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连云港 咨询解答:1093条

你好,需要根据你的结婚时间长短来判断

2020-06-09 19:14:3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2419条

不需要全退。根据生活时间长短谁要分手彩礼消耗情况等综合处理。

2020-06-09 17:25:45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773条

一般是这样

2020-06-09 20:58:33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58条

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视具体情况部分退还。

2020-06-09 18:15:54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5770条

最好和律师沟通过了解具体情况。我的意见是最好电话沟通,或者面谈说清楚具体情况,目前信息不足,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

2020-06-09 17:44:30 回复
地区:江苏-连云港 咨询解答:166条

一般不需要全退。根据定亲时间长短,双方过错等多种情况,综合确定退多少还是不退。

2020-06-09 17: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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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诉讼,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以下情况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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