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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能要回一点是一点。

任* 贵州-黔东南 彩礼咨询 2020.06.05 10:39:13 404人阅读

我哥和我嫂子结婚三个月,我嫂子要和我哥结婚,说是性格不合,没办法继续生活在一起了,像这种情况,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能要回一点是一点,这种人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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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中未对彩礼有规定,是否退换彩礼要看具体情况,登记后共同生活的,男方能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回部分

2020-06-05 10:4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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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0-06-05 10:4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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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一般来说,彩礼不予退还。除非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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