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信阳法律咨询 > 信阳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买了之后直接就拿着对方房产证,现在对方说这房子是他的,房子没过户房产证我们拿着,现在该怎么办?

买了之后直接就拿着对方房产证,现在对方说这房子是他的,房子没过户房产证我们拿着,现在该怎么办?

ask****994 河南-信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6.02 12:01:25 390人阅读

你好马律师,我想问问老家的房子是我爸妈20多年前买的,那时他们也不知道要过户,买了之后直接就拿着对方房产证,现在对方说这房子是他的,房子没过户房产证我们拿着,现在该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信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信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南-信阳 咨询解答:16537条

你好,如果对方已经起诉,建议积极应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2020-06-03 10:56:5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买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但这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存在风险。

2020-09-30 02:10:39 回复
咨询我
186376701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信阳 咨询解答:20203条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过户义务

2020-06-02 14:44:54 回复
咨询我
1503769996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信阳 咨询解答:24577条

协商不成,到法院要起诉解决。。。。。。。。。。

2020-06-02 13:40:27 回复

对于我可以拿着遗嘱直接过户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而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自主的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个人最终、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但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认定遗嘱的效力。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其可信度、可靠度高,重要原因是公证人员严格按照公证程序及规则操作,从而保障了立遗嘱人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遗嘱,能够充分体现了其真实意愿。同时,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也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市民如需办理公证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立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神志清楚;遗嘱所要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真实、合法,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遗嘱公证不可以直接过户。原因如下:
1、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仅一份遗嘱公证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能判断是否最终的遗嘱。
2、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不可以,必须双方到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1176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2414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4964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