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舟山法律咨询 > 舟山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我的妻子前段时间生孩子了,集中休哺乳假待遇是什么?

我的妻子前段时间生孩子了,集中休哺乳假待遇是什么?

郭** 浙江-舟山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6.01 17:29:51 330人阅读

我的妻子十月怀胎终于把孩子给生下来了,现在孩子正在哺乳期,所以就打算跟他们公司申请哺乳假了,但是不知道有什么规定的,所以就想问问,集中休哺乳假待遇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舟山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舟山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女职工的哺乳待遇,不会因为试用期而不能享受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2020-06-01 17:33:51 回复


一、关于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另外,2012年新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根据此规定,如女职工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营私舞弊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关于休息休假问题我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又做了补充,该《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至少要给女职工产假98天,多则不限,由用人单位自由把握。另外该《规定》
第七条
第二款还对流产假期进行了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我们河北省对晚婚晚育的公民另有产假奖励,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
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该《条例》不仅规定了实行晚婚晚育家庭女方的产假待遇,还给予实行晚育家庭男方十天的护理假期。
三、关于产假期间工资问题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即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不用担心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问题。
四、关于生育医疗费用问题生育保险待遇中除了生育津贴之外,还有生育医疗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该医疗费用应包括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或流产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生育医疗费用还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即放置宫内节育器、输精(卵)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当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关于争议解决方式问题如用人单位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女职工应有的待遇而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可以按以下方式寻求解决:用人单位有工会的,可以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工会的,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是不可以累积的,另外,哺乳假可以说是国家规定的女性独有的假期,如果公司不愿意放哺乳假或者因此扣工资的话,女性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当然处于哺乳期间的女性也要遵守时间,不宜超过。


一、关于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另外,2012年新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根据此规定,如女职工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营私舞弊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关于休息休假问题我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又做了补充,该《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至少要给女职工产假98天,多则不限,由用人单位自由把握。另外该《规定》
第七条
第二款还对流产假期进行了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我们河北省对晚婚晚育的公民另有产假奖励,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
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该《条例》不仅规定了实行晚婚晚育家庭女方的产假待遇,还给予实行晚育家庭男方十天的护理假期。
三、关于产假期间工资问题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即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不用担心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问题。
四、关于生育医疗费用问题生育保险待遇中除了生育津贴之外,还有生育医疗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该医疗费用应包括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或流产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生育医疗费用还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即放置宫内节育器、输精(卵)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当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关于争议解决方式问题如用人单位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女职工应有的待遇而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可以按以下方式寻求解决:用人单位有工会的,可以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工会的,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4623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4548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0689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4210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1615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