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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城镇标准:1248120元,即62406元×20年
2、农村标准(2017年标准):484800元,即24240元×20年
二、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具体计算方法:
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基准,一至十级伤残分别以100%至10%为赔偿系数
(一)城镇标准
一级伤残:62406元×20年×100%
二级伤残:62406元×20年×90%
三级伤残:62406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62406元×20年×10%
(二)农村标准(2017标准)
一级伤残:24240元×20年×100%
二级伤残:24240元×20年×90%
三级伤残:24240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24240元×20年×10%
如果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则没有伤残赔偿金。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方法和残疾赔偿金额计算方法相同。按照户籍性质和伤残等级计算。
需要注意:
第
一: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第
二: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第
三: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如:
2012年元月,王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妻子受轻伤。王某兄弟姐妹五人,父母健在(均为59岁,北京城镇户口,需要子女抚养),并遗下双胞胎姐妹二人(年龄10岁)。则在本案中王某父母及双胞胎女儿均可主张被抚养生活费。
根据规定,父母抚养费应计算20年,女儿计算8年(至18岁)。因在本案中王某有兄妹五人,因此在计算父母的抚养费时候只应计算20%的份额,在计算女儿的抚养费的时候,因妻子也是女儿的抚养人,故只计算50%的份额。另,由于在本案中有四个被抚养人,在计算抚养费的时候,要考虑赔偿义务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2012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四、丧葬费
丧葬费同意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20-06-01 11:4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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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根据公安交警机关及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程序,尤其是遭受财产和人身损害较重的受害方,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对策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应主动配合公安交警机关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责任。自行应对有困难的,可直接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在三日内及时申请上一级交警机关复核纠正;
(二)对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并负有事故责任的车方,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或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受害方应尽快请求公安交警部门通知以上机构及时办理;
(三)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受害方及时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调解。对损害较重、对方又缺少诚意不适合调解或调解迟缓的,应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及时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相关车辆,以便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已发生的如抢救费、治疗费等赔偿项目,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受害方应尽量同意和争取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
(五)对涉及到既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较长时间等待,又因治疗垫付亟需得到赔钱的,可先采取部分判决和执行办法。
(六)起诉索赔不可遗漏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车方推卸赔偿责任,关于保险赔多少他就赔多少的说法不合法。
(七)受害方索赔,对案情复杂的应事先取得专业人士的指导,尤其是在交警队或起诉前进行评残鉴定的案件应先咨询和听取律师的意见,以避免误时误事走弯路。
2020-06-01 11:4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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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0-09-30 01:28: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