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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村干部有权利为一块宅基地安排一个使用家庭,但是应该是待发放的宅基地或者土地,而后上报国土局审批,准许以后才是那个家庭的。待发放的宅基地有一种情形是政府依法要回的宅基地交给村里再次安排发放,村干部想要回宅基地,需要相关群众认可,否则就只能是国土局做决定。如果国土局根本无审批、准许,就纯属村干部个人做法,你当时无阻止以及无要求按照法定流程办事,现在国土局再再次审批就会把现在修房的家庭也列为审批爱人,而且是优先的,这样就对你们家不利了
2020-12-02 14:34: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