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本文提议的问题,首先要解决下面的问题:
①员工自杀可否构成工伤;
②自杀丧命,可否隶属非因工丧命;
③非因工丧命的待遇有什么自杀不构成工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据此,如能确认劳动者隶属自杀的,即不能认定为工伤。自杀可否隶属非因工丧命。“非因工丧命”是与“因工丧命”相对应的笼统的概念或说法。通常而言,非因工丧命是指非员工自身主观有意因素导致的丧命,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导致的丧命。非因工丧命,
你好,如果是为了计算以后判刑后可以用以折抵的刑期,时间的起算是从到案开始起算,到案后需要拘留的即刻送往看守所羁押,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会。
汽车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的,违停的处罚分三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以上均不记分。
4、此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6、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