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在广东公务员考试中,入围考生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带原件并复印1份交审查单位留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社会在职人员: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名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此外,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拟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留意本网站有关面试时间的通知; 3、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如缺席的,按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提供复审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复审的,后果自负; 4、请未进入报考资格复审但成绩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最终复审所需材料请以官方公布为准)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mc_id=bd10927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是否必须持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职工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股权;二是是否所有的企业职工都必须持股。 对于前一个问题,由于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是新设立的,有的是由原有企业转制而成,因而对于其职工持股的情况各不相同。对于新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职工持股多为企业设立时预先留出部分股份由职工认购,或由职工带资招工转换而成,这部分持股在职工调出企业时,可按企业有关规定带走或转让。而对于原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其职工持股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将原来的国有或集体资产转化为股份后出卖给职工,这部分持股在职工调出时,也可按规定带走或转让;二是将企业部分国有或集体股份量化给职工持有,作为其参与收益分配的方式,而不转变其所有权,即职工在企业时可按所持股份参与收益分配,而职工调出时,其所持股份自动收回。这种职工持股严格说来只是职工参与分配的一种补充方式。 对于第二个问题,要看职工所持股份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如果是由职工本人出资认购的,则应允许部分职工不持有股份,因为股份制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入股自愿,转股“自由”,其在企业的有关权利应视其所持股份而有区别。对此,《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第五条有相应的规定,即“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企业职工人人投资入股,也允许少数职工暂时不入股。未投资入股的职工可以在企业增资扩股时投资入股。职工之间的持股数可以有差距,但不宜过分悬殊。不吸收本企业以外的个人入股”。 如果持股是由企业财产“量化”而成的,这种情况是将股份作为职工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补充方式,则这类股份每个职工就都应该持有。当前一些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要求所有职工都必须认购企业出售的股份,这是对股份合作制的一种误解,也违背实行股份合作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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