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后结婚没有登记,本身这种婚姻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属于事实婚姻,对于彩礼的问题,法律中也没有明确的说明。因此收取彩礼需要双方协商。
1994年2月国家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去法院起诉可以退,但是退不了全部,个人建议如果给的不多,就不要了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使用
2、
3、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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