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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公司要散伙了,那么个人合伙解除之后清算怎么进行

廖** 新疆-阿勒泰 合伙联营咨询 2020.04.27 14:48:24 1374人阅读

我开的公司遇到了些困难,现在公司经营已经很紧张了资金也难筹集,我就准备和合伙人散伙之后清算自己还有那些财产,那么个人合伙解除之后清算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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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1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4.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合伙协议有约定 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未约定 首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020-04-27 14:5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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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清算、个人合伙如何清算、合伙清算纠纷
1、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普通清算、特别清算)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 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2、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
(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3、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清算事务(由清算人执行)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3、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清算事务(由清算人执行)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
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6、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7、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2020-04-27 14:5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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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伙关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个人合伙中合伙人请求分配合伙利润并不必然以合伙清算完毕为前提。法院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账目材料初步审查合伙盈亏情况,如果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存在合伙利润的,法院应当对该部分合伙利润按照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判决后再发现其他合伙债权债务的,双方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法院完全可以通过证据规则,对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如果证据能够确定部分案件事实,能够确定某一合伙事项存在一定利润,即可据此作出判决。如果判决之后有新的证据表明还存在其他合伙利润的,合伙人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总之,对已经明确的部分合伙利润进行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对账目不清、未经结算的案件一律驳回诉讼请求,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反而不利于合伙人合法利益的保护。

2020-10-01 10:49:5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散伙,则必须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必须步骤。公司清算首先要成立清算组,而成立清算组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情况:一是债权人申请人民为清算人的法定情形;二是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成立了清算组之后应该明确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权利义务的规定,应该依法进行清算;最后是清算工作中的程序,具体为:登记债权、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债务、公告公司终止。在履行完整个清算程序后,公司散伙才完全结束。

要,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清算可按以下环节进行:
1. 确定清算人。
2. 清算公告及债权登记。自清算人确定之日起10日内,由清算人向债权人发出清算公告,依法进行债权登记。
3. 清算人负责了结合伙企业未完事务,清缴税款。
4. 清算人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 清算人负责进行债权追偿及债务清偿。合伙企业除应支付清算费用外,依法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
6.合伙企业剩余资产分配。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仍有剩余的,则应按合伙协议约定或法定的比例在合伙人间分配。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就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 办理合伙企业登记注销手续。
9.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仍可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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